关于公开征求《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(试行)》意见的通知
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改革,全面落实坚持过紧日子工作要求,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,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,规范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行为、发挥带量集中采购规模优势,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起草了《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(试行)》,现予以公布,征求公众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、浙江省采购中心。
联系人:省财政厅采监处 韩一多0571-87056985
省政府采购中心 张哲0571-88907707
传真:0571-87056984
电子邮箱:hanyiduo1113@163.com
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:310006
附件1: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(试行)
附件2:关于《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(试行)》的起草说明
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5年3月12日